【每日时政打卡】第 3 期 —— 法律常识。公考法律题集中在宪法、民法典、行政法,考的是”常识性规定”而不是专业判断。
一、宪法常识
1.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。
2. 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。
3.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法律效力,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。
4. 宪法的修改,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,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。
5.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。
二、民法典高频
1. 民事行为能力:8 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;8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;18 周岁以上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2. 诉讼时效: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 年,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。
3. 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节点是送分题,务必记牢:8 岁、18 岁。
三、行政法高频
1. 行政处罚种类:警告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/非法财物、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吊销许可证/执照、行政拘留等。
2. 一事不再罚: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,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3. 行政复议:一般是 60 日内提出申请;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 15 日内提起行政诉讼。
4. 行政诉讼:被告是行政机关,被告负举证责任。
记忆口诀:宪法管根本,民法管平等主体,行政法管”官管民”。做题先判断属于哪一层关系,再套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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